第 404 章

無性/侵的情況出現。

慕明旭注視着這一點,再度不由自主地輕輕點了點文件夾。

假設這個不知名的兇手是男人的話,面對赤/身/裸/體的女性,一般來說,嗯,按照正常情況下,都會不受控制地做出些生理反應,可沒有的情況下,要麽對方不行,要麽對方有其他的問題,可是即便是不行,也會在受害者的身體上殘留下一些奇葩的痕跡,可是,受害者蔣天晴的身體上并沒有表現出兇手有這種特征。

所以,這很有可能是極其簡單的殺人案子,殺人的動機可能沒那麽複雜,最有可能的就是單純為了口腹之欲而已。

畢竟那是自己的食材啊,誰又會對食材産生興趣呢?

這個不知名的兇手這次割下了受害者蔣天晴的胸部,而胸部是第二性/特征,割除這個是否有特殊的意義,嗯,這個問題,慕明旭覺得應該是沒有的。

如果這個不知名的兇手對這個第二性特征有什麽特別的傾向的話,那第一個受害者陸天華的時候,為什麽不動手啊?

所以答案就是這個不重要,大概是想要嘗試不同的部位,可兩次都割除了大腿處的肉,大概是覺得這部分味道還不錯,才再次嘗試了。

慕明旭翻看了下一隊的人對受害者蔣天晴的調查。

從調查上可以看出,蔣天晴和叔叔的關系真的特別的不好,因為從一隊的人去問話,所記錄下來的資料上來看,蔣天晴的叔叔一家似乎并不怎麽願意讓蔣天晴借住在他們家裏,只是沒有辦法,才讓其借住的,而這一點,蔣天晴本人似乎也是清楚地知道的。

因為蔣天晴從初中開始就一直住宿,并且根據學校那邊老師的說法,蔣天晴一直都在勤工儉學,是個很努力刻苦的孩子。

蔣天晴失蹤的那天,由于第二天蔣天晴沒有回學校,老師就報案了,而,失蹤那天,原本應該回到叔叔家的蔣天晴,那天沒有回去,蔣天晴的叔叔一家也不是很在意。

當警方這邊接到報警之後,就去調查了附近的監控,因為知道蔣天晴平日回家都會在固定的那個公交車站上車,于是,警方這邊就調了那天那個時間點的公交車站的監控。

只可惜,那天天氣并不是很好,下着雪不說,還刮着風,這就導致了監控器拍到的畫面受到了影響,看不太清楚。

只能大概看到蔣天晴的人影,并且看到蔣天晴确實是在那邊上了車,嗯,跟在一個穿着深色棉衣的男人的後面,從記錄上來看,警方這邊是懷疑這個人很有可能是誘拐犯,打算拐賣了蔣天晴,畢竟,這個男人不是背對着監控器,就是低着頭,仿佛很清楚這個路段的監控器監控的範圍一般,完全沒有拍到對方的正臉。

慕明旭接着往下看,第一個受害者陸天華和第二個受害者蔣天晴,這兩人從失蹤到被發現屍體,間隔的時間是半個月,也就是十五天。

目前基本上一隊的人員都可以确定這是一起惡性的連環殺人食人案子。

而嫌疑人就是蔣天晴失蹤那天的監控視頻當中的那個身份不明的男人。

千蘭姐他們之所以這麽着急地出去找尋線索,是因為現在已經能确定是連環案件了,那麽距離第三個受害者的出現,已經沒剩多少天了,自然不能待在警局裏進行分析,而是出外勤,去現場,再度進行排查。

更有可能,在第二個受害者蔣天晴的屍體被丢出來的時候,第三個受害者已經被兇手抓住了,或者說兇手已經鎖定了第三個受害者了。

慕明旭合上文件夾,微微靠在椅背上,閉上了雙眼,頭腦風暴之中。

嫌疑人目前有一個,是男性。

這個不知身份的兇手是把自己定為了獵食者那上面,而人類則是他的獵物,不,或者更準确的說法是食物,只是食材。

第一個受害者陸天華的屍體,可能是這個不知名的兇手第一次嘗試,既然是第一次,自然會多做選擇,因此把陸天華開膛破肚,取了對方體內的內髒,只是嘗試了之後,發現這個味道并不好,兇手不喜歡。

因此,第二個受害者蔣天晴的屍體就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

只是,第二個受害者蔣天晴的第二性/特征被割除,很顯然是對方的另一次嘗試。

而不管是第一個受害者陸天華,還是第二個受害者蔣天晴,兩人大腿內側的肉都被割除了,那麽,是否可以這麽認為,這個不知名的兇手實際上是偏好這個部位的肉的,因為對方認為這個部位的肉最美味?

同時,這兩個受害者的共同點還有幾點,年齡都偏小,一個十九歲,一個才十六歲,并且,都是屬于和家庭人員關系不好或者是不好的情況,即便是失蹤了,家裏的人也不會去報警。

也就說,這個不知名的兇手并不是随意挑選自己的獵物的,而是有預謀的,對受害者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

從這個不知名的兇手第二次下手的學校的學生,并且把屍體放在很容易就能被人發現的地方來看,只能說,在發現警方查第一個受害者陸天華的時候,一直一無所獲後,內心的自信越來越強,同時逐漸變得嚣張了起來,或許,這個兇手,實際上千蘭姐他們已經有所接觸過了,只是并沒有懷疑,這個兇手可能內心在嗤笑着如無頭蒼蠅一般的警方吧。

可是,讓慕明旭有點想不通的是,這兩個受害者之間,到底存在着什麽樣的聯系,能讓這個兇手知道他們的生活情況?

這兩個受害者的社會關系根本就是聯系不到一起的,一個是初中就辍學,到處惹是生非的少年,一個則是勤工儉學,努力改變自身的少女,兩人完全就不是一個類型的。

可以肯定的是兇手并不是偶然選擇這兩個人的,是經過了思考過後選擇這兩個人的。

若說第一受害者陸天華會更好被兇手帶走的話,第二個受害者蔣天晴卻不是那麽容易。

蔣天晴的警惕心較強,加之十六歲了,自身比較獨立自主,有着一定的辨別能力,那麽她是不可能随意和陌生人走的。

要麽,蔣天晴實際上是認識兇手的,她認為很安全,所以跟着走了,要麽就是對方對蔣天晴說了什麽,或者說這個兇手可以給蔣天晴想要的東西,她才跟着走的。

那麽,蔣天晴需要什麽呢?兼職掙錢,放假時間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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