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7 章 ☆、晉江首發

“你為什麽會說是為了我才抄書?”

他也拿出一本書給忘九:“你也別站着,幫我也抄寫。”

忘九不會寫字,拿着書放到一邊,想起他方才畫的畫像,道:“你方才畫的那是誰?我想看看,覺得畫不錯呢。”

“不給。”承風藏了藏。

“為什麽不給看?”肯定是有貓膩,勾起了她的小好奇。

“不給就是不給。”他直接去裝作認真抄書的樣子。

“好嘛好嘛,不給看就不給看咯。”忘九在他身邊坐下來,看着他抄的認真的樣子,托着腮幫子:“要不,你教我寫字吧。”

他看着忘九:“你……不會寫字?”

忘九點點頭,這個說起來有點慚愧,她不會寫字,認得字也不多。

承風倒是覺得這個提議不錯,也很樂意教忘九寫字。

教給忘九寫她的名字。

就是她拿毛筆的拿法不對,她握着就像是握着一根棒子,承風笑忘九:“你太搞笑了,我真是頭一次見人如此拿毛筆,原來還有比我還笨的人。”

忘九瞪了他一眼,不甘心,再瞪一眼。

他止笑聲,幹咳嗽幾聲。

……

落花像是下雪一樣,趁和着這個場景,一棵茂盛的花樹,旁邊是卧石,他的書案就擺在花樹下,風輕輕一吹,就有花瓣紛揚,他拿着忘九的手,一筆一劃的交給忘九寫她的名字。

兩個人的距離很近:“哇,我會寫自己的名字了。”忘九開心的轉過臉去,唇角擦過承風的臉頰,一時尴尬,忘九趕忙轉過臉去:“那個,這個字好像寫的有點歪了。”

“沒事,你初學,已經寫的很好了。”他幹咳嗽了幾聲,挪開到桌案一旁,道:“你先練習着,我……要先把書抄完。”

他沒告訴忘九,因為他最近一直喜歡圍着她轉,導致太過松散,才會被夫子去他父王那告了一狀,害的他每日必須要抄夠十本書的。

無非是什麽關于王位上的那些,他都抄的快要吐掉了,他是寂靜之谷的下一代王,謂之,他的父王對他這個王子還是比較重視的。

他天天總說讓鈴蘭去完成課業,他自己卻不是個好榜樣,這才還被鈴蘭給笑話慘了,還要他求着鈴蘭,不要告訴任何人,特別是不能告訴忘九。

忘九見他抄的也樂在其中的樣子,她在一旁寫的累了,便放下紙筆,随便翻看了一些書,在衆多書中,她發現一個比較有樂趣的集子,貌似是承風常常喜歡翻看的,叫什麽來着?對了,說是詩經什麽的。

她靜靜的抽過來,饒有興趣的翻開來看,第一首詩經她記得幾個字,也有聽過承風常挂在嘴邊,所謂耳熏目染,忘九便是記下了,用手指着字,一個一個念了起來:“執-子-之-手,與-子-洗-腳。”

承風正在寫字的手一抖,這章文基本抄寫的差不多了,被忘九的話這麽一激,他一個沒把持住,全毀了。

忘九覺察到,看過去:“哎呀,這張白寫了。”

承風淡淡一笑,說:“沒事,就當練字了。”他放下手中的毛筆,伸了個懶腰,不知不覺又寫了那麽久,也不差這一會兒,是該休息休息了。

這一次他可是算得上拼命了。

伸完懶腰,有了幾分倦意了,一下午,忘九都和他在一起,他心裏不知該怎樣的樂開花兒,這個懲罰,可着實罰的妙哉。

他方想到忘九讀的那句話,便問:“對了,你方才讀的什麽?”

“詩經啊,你說的這是詩經。”她前不久聽他說的那句話,覺得說的不錯,還特意問了他那是什麽句子。

“不對,你讀的那句話。”

“哦,執子之手,與子洗腳。”忘九很乖巧的又重複了一遍,字句咬的都很是清晰。

“……”

若是哪個着寫此書的人聽到了,一定會氣的吐血,要是已經離世,恐怕也要詐屍什麽的。

“不是你那樣讀的,來,你看。”承風拿起那本詩經,指着給忘九講解。

“這首詩經是出自邶風裏的《擊鼓》,擊鼓其镗,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爰居爰處?爰喪其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那是什麽意思啊?”

“大致是,今生拉着您的手永結美好,與您永不分離白頭到老咯!”

“白頭到老。”忘九呢喃了會兒,問:“白頭到老是多久?”她想,若是溫言承和她之間能夠解除矛盾,估計她真想把這首詩經讀給他聽。

承風淡淡道:“一輩子,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忘九望着詩經,努力記下來,道:“我喜歡這首詩經,我要學寫字,然後寫出這些好聽的段子,你多教我寫一些字好嗎?就寫那個比較大的字,看着霸氣。”

“考慮考慮。”方才還同意教來着,現在又要考慮。

“你不要小看小女子好嗎?好嗎?好嗎?”

這很明顯就是不講理,他也只是想戲耍一下她,承風看着忘九,取來一張宣紙鋪開,告訴忘九,方才也只是小字,其實寫字也是有講究的,前提是讓她先将墨研磨好。

忘九撸起袖子,看了看硯臺,拿起墨條不知如何才能出墨,便使勁戳了起來,把硯臺打的當當響,承風看的那個驚魂,便矯正她,那樣不是研墨,那是搗蒜啊。

只得他來研墨,她看着。這樣也不錯。

忘九覺得方才的那支毛筆太小了,拿着不舒服,便拿起粗一些的毛筆。

“那個……是我用來作畫的。”

忘九很明顯的感覺到了他這句話的用意,沾了沾墨水,假裝看向別處:“鈴蘭,你過來。”

承風一聽鈴蘭來了,看過去,她趁機給承風畫了兩個熊貓眼,道:“我叫你笑我。”

“你……。”溫言承一個吃驚,連忙用衣袖去擦,越擦越渾,弄個像個鬼畫符一樣的,說:“你真是潑皮無賴啊。”不過竟是不生氣,他還不知道,其實忘九也有這麽一面。

忘九今日,也是耍的忘我了。

鬧歸鬧,他告訴忘九,寫字要選毛筆,字的好壞也和毛筆有着莫大的關聯,就比如,寫正規楷字,要選稍微毛尖細一點,筆毛硬一些的,這樣會看起來字體清爽明朗,要是寫行書字體,便要選擇中號的,筆毛中軟,寫藝術草書的時候要選擇大號狼毫,筆毛一定是最軟的,這樣寫起來才會行雲流水,讓字體一氣呵成,看起來非常大氣所以一般書信什麽的,是不會用到草書的,要是字畫提子要用草書,也有專用的小號軟毛的毛筆的,忘九不知寫字也有這麽多的學問。

他耐心為她解說,他更喜歡這樣的感覺,教她如何研墨,如何執筆,手把手教她寫字,他好希望這樣的日子一直下去,也希望她忘記要出谷的事情。

執筆重寫,揮毫落款,濃淡相宜的時光,誰都想永久留住。真情蜜意,總會在不經意之間流淌,滲進血液裏,最終與心髒契合。

忘九還學會了一句再适合不過的話,山有森兮木有枝,心悅君兮君不知,這一次她沒有讀錯,她來到寂靜之谷,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她也學會了寫溫言承的名字。

她也有深層次的想過,她問過木槿,清歌為何會變成那般模樣,木槿告訴過她,愛一個人會上瘾,就如蝕骨的毒藥,明知道會被腐蝕殆盡,卻因無法少去而義無反顧的愛着。

而清歌步入了其中,木槿她沒有,她說她對聆恪的不是愛。

是什麽,也只有她自己明白,或許她自己也不明白。

忘九不知道這其中的究竟意味着什麽,對于忘九來說,此刻她已經認定,溫言承就是她的愛情,就是她的毒藥。

但她也應該學會明白,如果是注定無緣,因果輪回終會逝去在過往的記憶裏,忘不掉卻也求不得。

可是,她也開始錯了。

這天,忘九正在和承風一起走在外面,承風說,他好不容易抄完了書,想出去散散心,不需要忘九怎麽做,只需要她陪着他在外面走走就好,忘九也不好推辭,承風對她很好,也沒有惡意,她也總不能潑他冷水,他們無冤無仇,陪同朋友,她還是能夠做到的,她不是什麽小氣的人。

承風說,現在荷花開的正好,想要讓她一起去賞荷泛舟,她也極愛蓮花,一貫覺得荷花與蓮花其實應該是一種植物,但細分下來,卻又不是,荷花它有藕啊,蓮花卻沒有,她對荷花沒有什麽反感,既然是如此勝景,出去轉轉也是好的,也就應下了。

到達荷花地段時,她才知道什麽叫荷花,真是接天蓮葉無窮碧,花香襲人,這是她見過最多的荷花地段了,每隔一段都有一處小亭立于中央,八角玲珑,風鈴會因風而響。

一陣風過,荷花競相點頭,蜻蜓點水飛上飛下。

遠處有隐隐約約的山坳凸顯,可能是因為這裏水域廣,水霧缭繞的,這樣若隐若現的,猶如仙境。

每隔一段,都有一處石墩,有着蘆葦蕩附在身後,十分美觀。

寂靜之谷,也是個美不勝收的地方,他們雖是生活在其中,不複出焉,但也活的逍遙自在,與世無争,這樣安靜的日子,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啊。

其實她自己也比較向往之,只是,她心儀的另一半,是不會願意留在這裏,他的心中,對蒼生更為付重。

她暗嘆:“好像是幽會的好地段。”蓮步走的慢悠悠。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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